河北省出台防治非典财政保障政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8日11:15 河北日报 | ||
对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先保后补 对非典患者的首报人员实行奖励 对非典防治一线医务和防疫工作者给予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 本报4月27日讯(通讯员赵志东、范素文 记者王玉亮)为确保我省非典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无一患者漏诊,无一疑者漏报”,确保无一医院拒诊、拒收,确保不发生一例病人因没钱看病而不去就医的现象,省政府办公厅今天转发了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有关 ————对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采取先保后补的办法。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以及失业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的疑似非典患者和非典患者,取消自付段,经医保中心确认后直接由统筹基金支付,按人计算平均每人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由同级财政审核后给予补助。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其救治费用全部由同级财政审核支付。对财政支付的疑似非典患者和非典患者救治费用,实行分级负担。经过自上而下审核后,中央财政原则上按50%给予补助,省财政对各市原则上按20%给予补助,市对县的补助比例由各市政府确定。 ————非典防治工作的仪器、设备和药品急需购置的,由市县政府确定并组织采购,省直医疗系统由省卫生厅负责,以发挥多方积极性,确保防疫需要。市县采购货源有困难的,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帮助或统一组织采购,经费由当地政府承担,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所付经费经审核后,在中央财政原则上按50%给予补助的基础上,省财政对张家口、承德两市再给予30%的补助,对其他市再给予20%的补助。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院建立发热门诊因预防非典减少的正常业务收入,由同级财政核付一定数额的政策补贴。 ———对参加非典防治工作第一线医务和防疫工作者给予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在定点医院和非定点医院发热门诊从事非典救治、防疫工作的一线人员,每人每天给予特殊性工作补助100元,二线人员每人每天给予50元特殊性工作补助。按卫生医疗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县(区)各级财政审核支付。市县支付费用由省财政审核后给予补助。 ———公共区域的防非典消杀费用由防疫部门先行垫支;对疑似病人隔离期间、非典患者住院期间及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生的同类救治费用,先由非典定点医疗机构及预防控制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垫支。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同级非典医疗机构救治费用和防疫部门消杀费用发生情况,预拨一定数额的经费。待疫情结束后,对应由政府负担的防治和消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予以支付。 ————对非典患者的首报人员实行奖励政策。为了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目标,对尚未进入隔离治疗的非典患者,凡首先举报并被检验证实的人,每例给予500元奖励。由同级疾控部门给付奖金,同级财政核实拨付。经费补助实行先支后拨,最后清算的办法。为保证各地及时有效地开展非典防治工作,省财政将对各市预拨一定数量经 费,用于非典患者救治和非典防治医疗设备购置工作。待疫情结束后,由省财政根据上述补助政策审核确定最后补助数额。市对县的补助比照此办法办理。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压缩一般支出,重点保证非典定点医疗机构及预防控制机构救治急需。各地要停建一切财政投资的楼堂馆所和所谓的“政绩工程”,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费等,并进一步调整财政支 出结构,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必要时通过调整预算,确保非典防治工作需要。除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外,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非典防治工作的开展。对社会各界捐助的非典防治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设立专门账户,视同预算外资金管理。对捐赠的物资,交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设专账管理,确保合理使用。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