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考验市场监管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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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08:22 中国青年报 | ||
刘效仁 “非典”正成为凝聚民心、检验国力、考量政府应急机制的一块试金石。有理性的国人在经过了最初的混乱迷茫之后开始思考:有没有可能把灾难当作社会动员的信号,把抗击这场前所未有的灾难当作整个社会各界走向互相团结、信任、合作、支持、秩序的一次契机? 不说别的,单是市场监管,“非典”正击中了政府职能部门的软肋。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物价飞涨,一些地方超市中的日用杂品被抢购一空,尤其是预防“非典”的消毒药水、药物价格连连翻番,甚至就连普通的蔬菜也跟着飞升。据《中国青年报》4月25日报道,“前天还卖9毛的大白菜,24日就卖到了2块5;昨天还卖1块5的西红柿涨到了3块8,连续两个月一直平稳在每斤1块3的大蒜头,也一下子涨到了3块”。 其实早在新春前后,广东“非典”风乍起之际,当地就刮起了一阵抢购风潮。有人成百袋地买盐,一推车一推车地买米,白醋每斤上百元,板蓝根每包数十元。可怕的不仅是普通百姓的利益受到损害,而是之后伴随着的民心恐慌。 对此,我们不该一味地指责市民的不理智,盲目跟风。因为作为普通公民,只能采取这些相对防范成本较低的措施和手段,即使某种药物对“非典”效用不大,至少也可以起到某种心理安慰作用。 同时,我以为如果谴责商人无良,他们似乎也会觉得委屈,因为趋利是商业资本的本性,平时想哄抬物价都没有机会,如今的“非典”是“天赐良机”,有钱不赚未免有点傻。基于此,一些商人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可以说正是一种本能的下意识的选择。 当然,我们理应批评他们不该发灾难财,不该趁火打劫,要有良心,要恪守商业道德,借机树立一个守法良商的社会形象。但作为一个法治社会,对于无良商人不能没有约束,也不是没有约束。这种约束力绝非靠商人的道德自省,而是要靠法律规范,靠依法行政,靠严格执法赏罚分明。 其实,我们已逐步建立健全了市场物价、商品供应的行政监督管理相关法律,物价、工商、防疫等职能部门一应俱全。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出现持续的物价疯涨,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职能部门不是积极介入调查,不是努力引导,运用法规手段依法实行监督管理,而是消极应对,疲于应付。有的甚至以强调从价格上涨到发文限价需要一个调研过程为由,有意推诿,表现了一种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听之任之的不负责任的态度。结果职能部门的不闻不问更助长了一些不法商人的利欲膨胀,加剧了市场的混乱。 事实是,只要行政职能部门积极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实施严格的价格调控,就能够及时稳定市场物价。近日各地就先后出台了各种措施,对防治“非典”商品实行最高限价,而且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对无良商人予以严厉打击,结果就很快使各地的物价走势趋于平稳。北京乃至从加强商品调配入手,以期满足市场供应,也迅速平抑了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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