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知 深入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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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0:04 河北日报 | ||
本报4月28日讯(记者吕雪松)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指出,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大力宣传、全面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把防治非典纳入法制化轨道,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通知指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积极督导和协同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农村、社区,运用多种形式,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通知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依法防治非典作为行使职权的重要内容,根据防治非典的需要,及时完善有关法规或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法制建设。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全力支持政府抓好非典防治的各项工作。各级人大代表要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投入防治非典斗争,协助和支持政府依法开展非典防治工作。要切实发挥同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深入基层和群众,配合政府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防治知识,使广大群众知道非典可防、可治、可控,及时解疑释惑,切实发挥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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