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药械不良反应可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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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0:17 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黄苏娟通讯员苏药监)为了防止市民服用防“非典”药品出问题,昨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药监局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用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药监局根据本地区防治“非典”用药械情况,积极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用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情况,重点加强对依照各种非典型肺炎防治方案建议或推荐处方制成的 此外,公众在使用防治非典型肺炎药物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可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目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已开通以下联系方式:24小时监测网络:www.cdr.gov.cn,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1号楼二层(邮编:100061),电话:(010)67102266转899、13521671151,传真:(010)6718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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