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局长为什么要冒充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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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1:23 南方日报 | ||
在今年评选劳模及先进工作者过程中,河南省濮阳市数十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隐瞒自己的真实职务,以工人、农民或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申报劳动模范称号。在濮阳市公示的300名劳模候选人名单中,有大约20%是以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虚假身份参评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其中有县交通局长、邮政局长、国土资源局长、公路局长、审计局长、国税局长、农业局长、计生委主任、人民医院院长等。(本报昨日B3版报道) 局长们冒充普通工人或者农民,显然有利益驱动的因素,直接的利益就是借普通劳动者之名,获取荣誉称号。从经济成本的角度考察,局长们用一次“屈尊”的成本,换来了终身可以享用的资源,这是划得来的,他们何乐而不为? 这里涉及到一个问题:一个人获得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称号后,究竟有些什么实际利益?笔者查找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后发现,这种利益在普通劳动者和官员们身上有不同的体现。就普通劳动者而言,无非就是奖金、晋升工资、获得额外假期休养以及退休后的工资比例略高等等;但是,如果获得荣誉称号的是领导干部,他们除了可以获得上述利益外,还在晋升提拔方面有了更大的优势。换句话说,得到了劳模的称号,官员们的提拔就额外多了一分把握。因此,这应该是官员们愿意“屈尊”冒称普通劳动者的根本原因。笔者同时也认为,这是中国当前劳模制度的漏洞之一。 什么是劳动模范?顾名思义,他应当是在劳动过程中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劳动者。从理论上讲,“劳动”的概念应当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那么,从事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其劳动也可以并且应当归于该劳动的范畴。但有关官员必须认识到的一个问题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毕竟有区别,国家设立劳模制度的初衷,实际上是为了鼓励从事一线劳动工作的劳动者。正因为如此,有关部门在评选劳模的制度中,也规定了管理者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度,比如10%。 应当说,劳动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这是一个理论上的范畴,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是政治的范畴。但从实际操作需要出发,我们必须弥补在劳动模范评选制度上的漏洞,要将目标对准千千万万普通劳动者,并且在保证劳模的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其政治利益。到了成熟的时机,应当将领导干部排除在劳模评选范围之外。就河南濮阳多数领导干部假冒普通劳动者参评劳模事件来说,如何处理这一事件以重建公众信任,固然不是一件小事;关键的问题是,有关部门应当迅速修改有关劳模制度的一系列规定,以真正让劳模成为产业劳动者的模范。陈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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