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布今年度最低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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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1:37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吕冰冰)昨天,深圳市劳动局公布了今年深圳的最低工资:特区内最低工资3.59元/小时,折算成月工资为600元/月;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2.78元/小时,折算成月工资为465元/月,均比上年度的特区内最低工资595元/月和特区外460元/月上调了5元。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的规定,最低工资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 最低工资是政府为了保障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而制定的,任何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支付员工工资的,一旦发现,劳动部门将责令其限期补足,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还可对用人单位处以低于部分总额两倍的罚款。用人单位低于或者逾期支付最低工资的,员工有权向劳动部门投诉,投诉电话为(0755)25943077、2594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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