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介绍非典型肺炎防治社会捐赠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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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2:22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日前从民政部获悉,目前社会各界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十分关心,一些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及外国政府组织表示了捐赠意愿,有关部门对此表示感谢。为方便和规范社会各方面的捐赠,民政部明确了接受社会捐赠的渠道及有关事项。 此次非典型肺炎防治社会捐赠款物由民政部、卫生部负责接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也可接受社会捐赠。根据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实际,此次接受社会捐赠款项, 据了解,民政部、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为接受非典型肺炎防治社会捐赠已设立了咨询电话。民政部咨询电话:(010)85203158、(010)85203159、传真(010)85203147。卫生部咨询电话:(010)68792177、(010)68792155、传真(010)68792175。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咨询电话:(010)65139999、(010)65135933、传真(010)65124159。中华慈善总会咨询电话:(010)66083260、传真(010)660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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