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收费实行预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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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2:36 解放日报 | ||
晨报讯昨天,记者从市高院获悉,从下月起,凡在本市各级法院接受一审判决的当事人,都将在签收判决书的同时,收到由一审法院送达的另一份法律文书。这份名为《上诉人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等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称将改变目前本市上诉案件受理过程中的部分现状。 据市高院发言人透露,《通知》的主要内容是对上诉时限、预交上诉费及相关法律责 此前,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曾遇到过一审败诉的当事人,为拖延胜诉方申请执行的时间,故意采取恶意上诉、并故意拖交上诉费的手段,从而在较长的上诉期内达到逃避、转移财产的目的。高院发言人认为,这次由于明确规定了二审法院不再向未交上诉费的当事人催交费用,逾期将直接按撤诉处理,这将大大加快二审立案审查的时间,同时也防止了部分当事人滥用上诉权的事件发生。 (通讯员高远记者罗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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