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交通事故 福州有新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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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2:5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昨日,福州市安监局和福州市交警支队联合召开“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对今年第一季度福州交通事故的分析中发现,因驾驶员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及驾驶制动不良的车辆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较去年有所上升。为了预防交通事故,今后有关部门将积极创建“政府领导下、各部门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 据悉,今年1至3月份,福州市区与出租车有关的交通事故有272起,占市区交通事故总起数的38.7%,八县(市)两轮摩托车共发生交通事故548起,占事故总数的41.2%。此外,第一季度发生的4起特大交通事故中,两起均与两轮摩托车驾驶员的违章行为有关。 另外,福州有关部门还确定福清、闽侯、长乐、晋安、仓山、闽清为防事故保安全重点单位,要求这些单位从人、车、路基本因素认真分析、查找事故高发原因,制定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狠抓公路交通事故“黑点”的排查和治理工作;严把机动车检验和牌、证关,严禁“带病车”上路;重点抓好两轮摩托车和出租车行车秩序等专项整治。(魏洪平/陈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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