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对消毒剂厂家进行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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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2:53 海峡都市报 | ||
记者暗访 4月28日,一名知情人士来电反映,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横屿村的一间民房内,有人在近期内私自在地下大量生产消毒药水。那里卫生条件差,过滤消毒设备差,化工原料刺激气味很强,由于是在居住区内生产,每天往来送货、取货的车辆搅得周围群众不得安宁。 昨日中午11:45,记者闻讯后当即前往暗访,在晋安区鼓山镇横屿小学附近,记者终于找到“藏”在小巷尽处的生产厂家。这是一幢四层楼的民房,大门虚掩着,推门进去,屋内横七竖八地堆放着许多塑料桶,每个塑料桶都只装有半成品,桶口都是敞开的,露天的生产车间没有一个工人。在车间,一个工人正趴在桌上打瞌睡,记者使劲摇醒他后,他才揉揉惺忪的睡眼,还没等记者说明来意,就直嚷道“没货了,快累死人了”,当记者说有一笔大生意想和他们合作时,他(后来获悉他姓王,负责生产)才懒洋洋地挂了个电话给一个姓陈的老板。 记者在与王攀谈中获悉,从4月初起该厂就扩大生产规模且日夜加班,但产品仍供不应求。记者在厂房内转了一圈,没有看到有关生产的规章制度、许可证。 执法行动 昨日,记者将暗访的情况反馈给省、市卫生防疫站,引起他们的重视,并派出了5名执法人员与记者一道赶赴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要王出示生产许可证,王说他们是受福州金星卫生制品有限公司药械制品厂委托生产的,生产许可证要“金星”厂才能提供;执法人员要王出示员工健康证时,他也无法提供。随后,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盘点,发现共有成品100多件。 20分钟后,福州金星厂的陈老板赶至现场,他带来了一张“福建省科达卫生制品厂金星消毒剂分厂”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但与该民房所生产的产品的外包装上所列的厂址、厂名不符。随后,执法人员核实该许可证是经有关部门核准后于2003年2月13日颁发的。 据省卫生防疫站消杀科的陈祖毅介绍,消毒剂只有获取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后才能生产,工人要经过培训后还要持健康证才能上岗。 省卫生防疫站要求该厂尽快把生产许可证的原件亮出来;立即把临时招聘来的员工送去体检和培训;该分厂的产品包装要与生产许可证批文上的地址、厂名保持一致。随后,执法人员从该分厂的生产成品中随机抽取6瓶消毒剂,送往省站做质量分析,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将责令停产。另外,据他透露,近日内,该站将对全省的消毒剂生产厂家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对存在质量、生产隐患的将严惩不贷。本报记者 阮友直/王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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