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劣口罩流入福州 专家提醒要分清是否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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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2:5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工商局获悉,鼓楼区工商局在五四路一医药商店查获200多个内夹有不知名的条状纤维物的口罩,此案引起福州鼓楼区工商局强烈重视,已成立专案小组。 据介绍,4月23日,鼓楼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接消费者投诉,在五四路一家医药商店为职工购买了200个口罩,回去后感觉该批口罩外包装粗糙,怀疑有质量问题,便拆开部分口 4月24日,鼓楼区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店依法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2个与消费者所购相同类型的口罩其外包装上只标有“安徽省桐城市星火卫生用品厂”的厂名但无厂址、生产日期、合格证、联系电话等,且未标明口罩的用途。调查后,鼓楼区工商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并追回已售出的200个不合格的口罩,将购货款400元退还消费者。 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口罩商品分为医用和非医用两种,医用口罩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管理,必须符合药监部门认可的产品标准包括卫生及其他指标,合格的产品标志上应有产品注册证号、执行标准号,并且医用口罩根据材料不同分为普通、消毒、灭菌三个等级,分重复使用和一次性两种,产品上也都会标明。而非医用性口罩只是一般布制产品,因此不具备消毒抗菌功效。 专业人士建议,市民购买防病口罩应到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如合法的药店等,并注意有无合格产品标志。(本报记者 陈敏/通讯员/庄奔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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