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巩固“严打”成果排查矛盾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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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2:59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山东省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坚持以打现行、破大案、挖团伙、追逃犯、打流窜为重点,始终对刑事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同时,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并重点排查矛盾纠纷,从而有效地巩固了“严打”成果,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局面。 山东省在强化打击措施的同时,毫不放松地开展治安整治活动,以打击促整治,以整治保障打击的成效。各地对治安不好的地区、场所及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全面进行摸底排 两年来,山东省各地先后开展了油区治安、校园秩序、企业周边秩序、医院周边治安秩序、公共复杂场所、城乡结合部、暂住人口、娱乐服务行业等多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强化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基层党支部、基层政权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多元化治安防范工作新思路,切实解决基层基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问题。 不仅如此,山东省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妥善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与妥善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山东各地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办)组织牵头,其它部门相互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调解中心1716个、村居调解组织95000多个,所有市、县(市、区)和90%的乡镇开通了法律服务热线。乡镇(街道)、村(居)坚持每半月排查一次,县(市、区)坚持每月排查一次,市坚持每季度向省综治办报告一次情况。 在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山东省还把工作重点放在城市企业改制、有关方面人员、城市建设与拆迁安置、民族矛盾、农村干群矛盾等方面,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导致集体上访隐患作为重中之重,紧抓不放,就地化解。“严打”整治斗争以来,该省排查出了大量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2.3%,避免了大量集体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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