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极速”老板被判坐牢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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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6:2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备受关注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件引发的非法经营案,网吧 负责人郑文京、张敏敏被判坐牢并处数十万元的罚金。 去年6月16日凌晨,非法经营的“蓝极速”网吧发生纵火案,造成25人死亡,13人受伤。此事件在社会上造成 恶劣影响,3名放火罪犯已经被判刑。 据法院介绍,1998年至2001年间,被告人郑文京在海淀区无照经营两处名为“伯爵”网吧,张敏敏作为郑文 京的女友经常到网吧看账收款。两家网吧曾先后6次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2001年4月至2002年6月,被告 人郑文京注册成立北京蓝极速网络技术服务中心,但未取得经营网吧的专项许可。其间,被告人郑文京与张敏敏在海淀区非法 经营“蓝极速”网吧。两被告人在上述期间,非法经营额计人民币40余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十余万元。2002年6月1 6日凌晨,“蓝极速”被人纵火烧毁后张敏敏被抓获。郑文京随后到派出所投案,供述了自己非法经营网吧的事实。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郑文京、张敏敏非法经营网吧,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 营罪,故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郑文京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敏敏有期徒刑1年零6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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