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时期政府出台“非常”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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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30日09:03 Ynet.com | ||||
Ynet 4月29日讯 非常时期采取非常对策,绝对有必要。本着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夺取首都抗击非典型肺炎斗争的胜利,北京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温暖人心的特殊配套政策,起到了安定民心,团结“抗典”的良好社会效果,体现了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办公宗旨。 政策一:北京非典密切接触者接受观察时工资、福利照发 北京市政府发出《关于做好非典患者密切接触人员医学观察的通告》规定,密切接触人员在接受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其所在单位按出勤照发。 政策二:农民中的非典患者可获免费医治 对农民中的“非典”患者,要免费医治。对本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典”患者,其医疗费用由政府负担。对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中的“非典”患者,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 政策三:因防“非典”不能就医可以另选定点医院 市劳动保障局对“三种特殊病”在特殊时期的治疗作出相应规定,参保人员个人选择的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因防治“非典”不能就医的,可另选择1-2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申报结算。 政策四:被隔离人员在隔离期内工资照发 防治“非典”期间,为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卫生部决定,非典疑似病人及与非典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照发。 政策五:保险公司急推新险种为保户解除“非典”之忧 日前,面对“非典”这一突如其来的疫情,各保险公司纷纷推出各种举措,帮助广大保户抗击“非典”。有的将理赔期缩短,取消免责期,有的则迅速开发新的“非典”险种。(赵阳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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