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三部门转发通知县处以上干部出国须先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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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30日11:1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的管理,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联合转发了中组部、中央金融工委、中央企业工委、公安部、人事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受理审批、证件管理、备案反馈、违规处理以及适用范围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党政机关、国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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