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原副省长一审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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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1日02:49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田雨)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 ,对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受贿案依法做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丛福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 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丛福奎在担任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期间 ,利用职务便利,在香港盛康国际有限公司向河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丛福奎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其归案后,认 罪态度较好,并能主动坦白部分犯罪事实,且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左图为丛福奎正在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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