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和城镇困难户患“非典”免费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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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3日04:20 北京青年报 | ||||
朱玉
卫生部、财政部紧急通知,明确规定不许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患者 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财政部、卫生部在2日发出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对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众中的“非典”患者实行免费医疗救治。 通知强调说,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收治农村“非典”患者,绝不允许因费用问题延误农村“非典”患者的救治。 通知说明,对以上患者所发生的救治费用由救治地政府负担。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困难地区政府负担救治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助。通过鉴定确定为农村和城镇困难“非典”患者的,医疗机构可先行记账,医疗费用由救治地医疗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报所在地区卫生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通过卫生部门将资金拨付各医疗机构,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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