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法办要求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宣传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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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3日10:5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3日电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办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调节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夺取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胜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知说,目前,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全力投入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全社会对防治非典型肺炎相关商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大量增加。一些不法经营者乘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加强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政府有关部门严格监管,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全社会战胜非典型肺炎的信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要根据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特点,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宣传,使市场经营者、商品生产者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依法生产经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价格行为的合法性,自觉抵制、杜绝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加强对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为稳定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法治氛围。 通知要求,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精心组织,协同作战,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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