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执法检查组:医疗垃圾处理亟需引起重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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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3日21:2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3日电(记者 沈路涛)我国一些地方发生非典型肺炎后,医疗废物、废水的处理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这项工作是防治“非典”战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执法检查组提出,要重视医疗垃圾的处理,切实有效地切断“非典”的可能传播途径。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医院特别是传染病医院产生的医院临床废物和含有病原体的医疗废水,必须经过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禁止未经处理的医疗垃圾和废水排放。为有效切断“非典”的传播途径,除了引导公众做好自身防疫和公共场所卫生预防控制措施外,必须加强医疗废水、污物处理的监管。 记者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3日就医院废水、医疗废物处理情况举行的座谈会上了解到,目前,对于病人的排泄物、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置方面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地方的重视,并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从卫生部、建设部、环保总局以及广东、北京、山西、内蒙古等地介绍的情况看,目前医疗废物、废水处理任务十分繁重,有一些地方医疗废物、废水在收存、运输、处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有待进一步加以贯彻执行。 副委员长、执法检查组组长盛华仁要求,对医院的医疗垃圾、废水以及隔离区生活垃圾、废水的处置,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依法监管,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确保实现处理无害化,确保病毒不扩散,确保所有接触垃圾的人员的安全。卫生、城建、环保部门要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协同作战。要在严格执行现有的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污染控制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做到处理规范化、标准化,使日常工作有法可依。 执法检查组在讨论中,还建议国家采取有力措施,使各地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公共卫生防疫事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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