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要求给非典病毒污染物做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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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4日01:20 北京娱乐信报 | ||||
包装、运输、贮藏均应有提示 信报讯 (记者 顾欣) 为了严格区分包装、运输和贮存SARS病毒污染废物的容器、车辆和区域,国家环保总局发出通知,从即日起,SARS病毒污染废物包装容器、运输车辆和贮存区域应该设立明显的标志。 据介绍,“SARS”病毒污染废物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必须遵照《“SARS”病毒污染废弃物应急处理处置技术方案》。所有“SARS”病毒污染废物的收集应采用专用包装,采用具有防渗、防利器扎损功能的密闭容器。污染废物的收集、运输应该采用专用密闭车辆,专用车辆应该每日消毒、清洗。“SARS”病毒污染废物必须在独立的封闭贮存空间内贮存,不应露天存放,应该定期对SARS病毒污染废物贮存空间进行消毒、清洗。 此外,鼓励采用区域集中处理的方式处理“SARS”病毒污染废物。如果当地没有专用焚烧设备,建议采用简易医疗废物焚烧炉、危险废物焚烧炉、火化场焚尸炉、供暖供热用燃煤锅炉等暂行替代处理SARS病毒污染废物,但烟气排放应满足相关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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