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传染性非典接触者隔离管理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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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4日09:40 新华网 | ||||
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29日电 昨日,郑州市卫生局出台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接触者隔离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对非典密切接触者和间接接触者的管理与隔离有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规定了对密切接触者的确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密切接触者。1、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与非典病人有身体接触者;2、直接接触病人的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者;3、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近距离或者在特定密闭环境中与非典病人相处一定时间者。 对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办法如下:1、集中隔离与管理;2、告知非典防治知识;3、保持清洁,日常用品与他人分开;4、注意环境卫生,房间通风换气,每天空气消毒两次;5、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6、隔离期为14天。 凡与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接触的,除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外,均为间接接触者。间接接触者应向当地防疫部门留下姓名、地址和电话;卫生防疫部门向其告知发病的早期症状、防护措施,就医办法及医院的联系电话。间接接触者可在家隔离,住单人房间,尽量不与家人近距离接触。家人如确需与其近距离接触,可戴12层纱口罩,14天内未出现发热、咳嗽者,可解除隔离。 作者:弘文-编辑:游黎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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