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时隔六年再次开展普查重大危险源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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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4日09:55 中国新闻网 | ||
深圳1997年开展过一次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时隔6年,深圳现在又要重新普查重大危险源。据了解,深圳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公众场所的确定和建档工作将在今年6月1日之前完成。 1997年,深圳组织开展了一次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根据国家《重大危险源的分类及普查范围》的参数标准,深圳达到重大危险源的锅炉有33台,压力容器有178台,液化气体 国家有关规定还明确了对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所、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应实施重点安全监察。因此,深圳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查清辖区内公众场所及其特种设备的数量和分布,建立重点监控公众场所的特种设备档案,实施重点监控管理。(记者张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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