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项检查查处一批哄抬防“非典”药价案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4日15:30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5月4日电(记者周华 黄革)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获悉,广西各地物价部门近日对全区7000多家生产、销售预防“非典”药品和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哄抬药价、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4月26日,南宁市银海大道281号力康药店以每服11元的价格销售处方中药,每服超出最高限价2元,南宁市物价局对其处以2000元的罚款。 来宾市新健药店未经物价部门备案销售区外药品阿奇霉素片,该药店部分药品也没有明码标价。物价检查部门当即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另外,物价部门还查出来宾市兴宾区医药公司第一大药店未经物价部门备案,擅自将武汉产的抗病毒口服液零售价由8.8元/盒提高到12元/盒,物价部门对其处以1800元罚款。 南宁市物价部门自4月22日以来,“12358”举报电话全天24小时开通,每天出动8至12个检查组对群众举报的有关单位和经营者进行深入检查。目前已对22家不执行限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自立项目收费的药店进行了行政处罚。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