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允许部分的士停止运营 并出台多项优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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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5日08:2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五月四日电 今后一段时间,北京的部分出租司机可以在“非典”时期停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财政局、地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民政局日前联合发文,在今后五至七月的三个月中,对出租汽车行业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规定: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对在企业中继续从事营运的出租汽车司机,一律减半收取承包费;对申请提出暂时停运的,经批准后可暂停运营,保留其劳动关系,由企业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并继续享受其它的社会福利。不过,提出停运的“的哥”一定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居住的地区被当地政府实施封闭或隔离管理,包括远郊区县已经被封闭管理起来的自然村;二是出租车司机是一线医护人员的家属。 同时,对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提出停运的,按歇业处理,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个体出租经营者以及出租企业所属司机,免征个人所得税。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对实行单车定期定额征收营业税办法的出租汽车经营业主,在征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并暂免征收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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