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市委再发严令抗非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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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5日15:36 人民网 | ||||
人民网合肥5月5日电 记者何聪报道:当前,随着阜阳市外出民工返乡人员逐渐增多,“非典”防治形势日趋严峻,防治任务日益加重。为确保防治“非典”的各项政令畅通,使各项防治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月3日,阜阳市委就在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期间严肃法纪发出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市委、市政府、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和各级党委、政府、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关于防治工作的各项指示、部署、要求贯彻不力、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一律给予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 二、对阜阳辖区内所有监控、登记、留验站,凡因登记、查验、监控不力,导致“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可能造成传播扩散的;对从疫病高发区返回原居住地未能按要求医学隔离观察两周,导致“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可能造成传播扩散的,其责任单位和属地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当事人是党员的开除党籍,是干部职工的开除公职。 三、对因登记、查验、监控和医学隔离观察措施执行不力等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疫病传播扩散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对因拒绝执行查验、留置、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病传播扩散的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本通知由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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