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被车撞属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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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6日10:21 江南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375号国务院令,公布《工伤保险条例》。经国务院第5次 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 责任和附则,共8章64条。出台这个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 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这个条例将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 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这个条例 因工外出受伤应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 定,职工有其他六种情形之一,也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 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 工伤的其他情形。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 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 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 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 积。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存 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 作他用。个体户应为雇工交保费国务院新出台的条例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 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 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作虚假诊断最高罚一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事劳动能力 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工伤诊断证明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的,最高可罚款1万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条例同时规定,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 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 伤有争议由单位举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 证责任。条例还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 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条例 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 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 关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 代表组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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