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应当采取分级防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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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6日12:56 齐鲁晚报 | ||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面对具有较强传染性的非典型肺炎,如何保护好医务人员?卫生部日前公布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控制指导原则(试行)》提出医务人员防护指导原则:采取分级防护原则,分为一级、二级、三级防护。 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要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12层以上棉纱口罩,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 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隔离留观室和专门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病人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病人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进入隔离留观室和专门病区必须戴12层以上棉纱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穿工作服、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洗必泰醇、新洁尔灭醇、75%酒精等)揉搓1—3分钟。对病人实施近距离操作时,戴防护眼镜。注意呼吸道及黏膜防护。 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病人实施吸痰、气管切开和气管插管的医务人员。除二级防护外,还应当加戴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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