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一则协查通报破了交通肇事逃逸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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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6日16:3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山水记者邱伟)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交通肇事撞死一人后、停也没停就驾车逃离现场,并很快将车辆修复,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今天经顺义检察院批准,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而张某之所以被迅速抓获归案,是因为本报一个月前的一则报道引来了重要破案线索。 今年3月3日下午,20岁的张某独自开着一辆还没来得及上牌照的新“奔驰S350型”轿车,行驶到顺义区李桥镇原镇政府路口时,将一推着自行车横穿公路的男子撞倒。张某害怕撞人后受到公安机关处理,驾车逃逸。之后他发现车右侧反光镜的外壳没了,右侧前大灯玻璃上有划痕,前保险杠扣板也掉了。这时的张某仍然没想到尽快去报案、救人,反而想尽快把车修好,蒙混过关。他先开车到崇文区人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谎称自己在河北撞了一辆摩托车,花3000元私了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指定他到汽车维修厂修理。 与此同时,被张某撞倒的被害人孔某已因失血性休克死亡。为尽快破案,3月29日,公安机关分别在《北京晚报》、北京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播了协查通报。4月1日晚上,经办张某肇事车的保险公司职员吴某,在《北京晚报》上看到了协查通报,就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市交管局。4月2日下午5点,当张某再次去汽车修理厂修车时被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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