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条例即将施行 我国中医药法制建设步伐加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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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6日19:2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6日电(记者邬焕庆朱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74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已经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我国中医药立法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中医药学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也是我国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医药事业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取得了蓬勃发展,同时作为中医药 在我国中医药事业取得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一部综合性的中医药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制定、出台被提到了议事日程。经过全国政协、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十几年的酝酿、调研论证和起草、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草案)》终于在2003年3月提交国务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指出,国家出台中医药条例意义十分重大。这个法规将中医药工作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目标、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等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及各级政府都来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中医药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中医药的具体体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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