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设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原七部门城管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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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6日23:50 人民网 | ||
人民网兰州5月6日电 记者王方杰报道:为从制度上解决多头多重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甘肃省日前决定在部分地、州、市成立城市行政执法局,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暂行规定》,过去由市容、环卫、规划、环保、工商、绿化、公安等7个执法部门分管的城市管理职能及其有关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将由新成立的城市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原有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经统一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行使的,不仅其做出的行政处罚一律无效,还将依法追究该部门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人员的法律责任;城市行政执法局作为本级政府直接领导的一个独立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独立履行规定的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实行公开考录选拔,经过严格培训,经考试取得资格者方可持证上岗。另据悉,甘肃省决定在天水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行政综合执法权工作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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