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批防治“非典”工作不力的干部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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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00:28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5月6日电(记者丁锡国) 近日,山东一批在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严重失职、工作不力的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日前,枣庄市山亭区泥沟、张山子、涧头集三镇分管副镇长因没能按时上报返乡人员统计表而被停职,这三个镇的统计人员受到停职、停薪处理。 到目前为止,泰安市已有8名干部因工作失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5人被撤职、3人受到警告处分。该市下辖的宁阳县第八中学西校负责人由于疫情统计不准确,对发烧学生处置失误,给进一步检查核实造成很大困难。5月4日,宁阳县纪委研究决定,责成该校所在蒋集镇党委、纪委对主持学校工作的副校长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镇教办主任、宁阳八中校长、副校长等立案处理,建议给予主持工作的副校长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分别给予镇教办主任、宁阳八中校长、副校长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县教育局给予以上4人行政撤职处分。此外,泰山区省庄镇、岱岳区第一人民医院、新泰市禹村镇卫生院、肥城市安站镇等单位的4名干部也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受到了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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