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药监局紧急通知:买解热镇咳药须登记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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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08:31 华商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梅林 记者 雨石)西安市药监局昨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解热、镇咳类药品销售登记制度。 为及时发现非典疑似病人,西安市药监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购买解热镇咳类药品的顾客都要逐一登记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等。对可疑人员,须告知其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院就诊,必要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销售登记制度要在店堂予以公示。 西安市药监局和各区、县药监分局从即日起将加大对各药品零售企业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C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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