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广田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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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10:49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4月23日报道,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山东省工商联合会原会长潘广田特大受贿案23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潘广田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扣押于检察机关的赃款和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据查,潘曾先后31次共非法收受11个个人和单位送的财物,总价值人民币153.9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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