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福奎一审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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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10:50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4月29日报道,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对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受贿案依法做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丛福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丛福奎利用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4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936万余元。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能主动坦白部分犯罪事实,且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及本案其他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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