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遭狗咬患上秽语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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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15:5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狗咬人不新鲜,可一名小学生被狗咬伤后,竟出现了“抽动秽语综合症”的症状。而依据法院的终审判决,狗主人李先生可能还要承担被咬孩子今后长期治疗的费用。接到判决的李先生叫苦不迭,才明白养狗也会养出“后患无穷”的苦果来。 2001年8月21日,密云县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小坤从邻居李先生家门口经过,李先生养的狗突然蹿过来将小坤咬伤。孩子被咬伤后,全身不间断抽动,先后在住地县医院、中医院及某大学医院治疗。最后这家大学医院诊断为“抽动秽语综合症,今后需长期治疗”。小坤家因此花去医疗费、车费2600余元,小坤的父母也因给孩子看病造成了误工损失。去年7月,小坤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李先生赔偿损失,并承担今后治疗费用。李先生同意一次性赔偿小坤合理的经济损失,但不同意赔偿今后的治疗费用。 一审法院判决后,李先生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小坤从李先生家门口经过时,被其所养的狗咬伤,李先生理应承担小坤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因诊断证明原告确需今后长期治疗,应等实际费用发生后另案解决,因此李先生的要求未获法院支持。据此,二中院终审判决李先生赔偿小坤29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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