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保险营销员侵吞保险费并冒领生存金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16:41 解放日报 | ||
新华社杭州5月7日专电 (洪影 卢晶)杭州市一保险营销员代公司收取保险费后不上交,还摹仿投保人笔迹冒领其生存保险金,合计总金额超过24万元,日前被这个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法院调查,现年39岁的周知园原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湖墅支公司营销员,于1998年至2002年5月,在办理人寿保险业务过程中,利用其代表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职务便利,采用收取保险费不上交公司的手段,非法侵吞其经手收取的保险费,共计人民币230586.7元。此外, 2000年1月,周知园采用骗取投保人陈婵英、韩波的身份证,摹仿投保人签名,伪造投保人生存金累积业务批单,并盖上私刻的公司业务章等手段,以投保人委托人的身份从保险公司冒领了投保人陈婵英的生存保险金10000元及投保人韩波的生存保险金2000元。非法所得合计人民币242586.70元已被其挥霍贻尽。案发后,于2002年6月17日被告人周知园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知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上缴公司的保险费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此外,被告人周知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投保人的生存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周知园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故以周知园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周知园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