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将机票有效期延长三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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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16:43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郭海芸 通讯员罗小君 吴红飞)南航日前决定,凡在2003年5月31日前到期的南航机票(包括2003年5月31日),均可延期至2003年8月31日之前使用(包括2003年8月31日),且减免手续费、不补收淡旺季票价差额。但旅客必须在原客票有效期到期之前,向南航提出延期申请。 据南航深圳公司营运部负责人介绍,按民航总局有关规定,机票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但今年情况特殊,受非典影响,一些已提前购票、原定于5月份出行的旅客不得不推迟行程,从而造成已购机票即将到期作废,由此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为此,南方航空公司决定特事特办,率先延长机票有效期,即客票有效期在2003年5月31日(包括2003年5月31日)前到期的南航客票,可以延期至2003年8月31日(包括2003年8月31日)之前使用。且南航将免收一切手续费,不补收淡旺季票价差额。 同时,南航提醒旅客要留意机票的有效期,若所持机票即将到期,旅客必须在原客票有效期到期之前向南航售票处提出延期申请,深圳旅客可拨打南航订票中心电话“99778”进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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