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实行新方案 李德水答记者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18:15 新华网 | ||
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实行新方案 新华网北京5月7日电(记者赵承)国家统计局7日发布公告,从今年开始,包括GDP在内的国民经济核算将实行新的方案。新核算体系的实施,将更加全面、系统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运行情况,为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依据。 今年开始实施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是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新的规范性文本,由五套基本核算表、一套国民经济账户和两张附属表组成。五套基本核算表包括国内生产总值表、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国际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一套国民经济账户,包括经济总体账户、国内机构部门账户和国外部门账户;两张附属表,即自然资源实物量核算表和人口资源与人力资本实物量核算表。 与1992年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相比,新核算体系取消了其中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核算内容,澄清了某些基本概念,修订了机构部门和产业部门分类,调整了基本框架,增加了核算内容,修改和细化了有关表式的指标设置,努力做到基本上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于1993年推出的国民账户体系相衔接。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一直采用产生于前苏联、东欧国家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在继续实行这一体系的同时,逐步引进产生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并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的国民账户体系。1984年至1992年,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1999年,国家统计局决定以国际通行的国民经济核算标准为基础,结合我国的实际,对试行方案进行修订。新的核算体系就是这次修订的最终结果。 国家统计局负责人说,由于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基础还比较薄弱,与最新国际标准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核算体系相比,新核算体系还存在一定差距,尚需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