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来3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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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00:13 辽沈晚报 | ||
一条裤带换来3年徒刑 本报丹东消息 (于德旭 特派丹东记者吴昊) 只因一条裤带,将人捅成重伤,年轻气盛的李某为此付出了3年徒刑的代价。 昨日,记者在东港市检察院了解到,李某本是帅气十足的靓小伙,2000年7月与东港市鑫麟酒店一女服务员处上了朋友,该酒店也成了他经常光顾的地方,换洗的衣服也常存放于此。2000年7月12日7时,在东港市一家渔船上当船长的张某领着朋友走进这家酒店,酒过三巡,在张某准备离开时,自己对付着使用的裤带一下子绷断了。张某提着裤子,正巧发现墙上挂着一条裤子,张某顺手拽下上面的皮带系在自己的腰上。就在张下楼结账时,李某出现了,发现自己的皮带系在张某的腰上,顿时火冒三丈,在已讨回皮带后,仍拿着折叠式水果刀向张某奔去,照着张某背部、腹部连捅数刀,造成张某重伤,幸亏抢救及时才免遭一死。李某伤人后潜逃,一年后在家人劝说下到法院自首。在检察机关提审时,李某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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