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餐要标食用时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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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03:51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刘墨非)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市卫生局昨天发布通告,将严格管理送餐企业,送餐时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明食用时限。 通告要求,凡从事送餐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关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并应主动向订餐者提供卫生许可证;凡送餐单位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停业,停止供餐,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在采取严格消毒隔离措施后,需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重新开业。 对于送餐企业的生产加工过程,通告也做了详细的规定,要求烹调加工过程应严格生熟分开,食品应彻底加热,不得生产加工冷荤、凉菜类食品;送餐所用餐具和食品容器应符合国家包装材料相关标准;食品从制熟到食用不得超过3个小时,送餐单位应在食品包装上标明食用时限,食用者应在时限内食用。此外,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凡遇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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