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非典·政府在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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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04:01 中国青年报 | ||
卫生部紧急指示加强对民工返乡的监测 据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 卫生部7日要求加强对非典流行地区如广东、北京、山西、内蒙古、河北等地民工返乡的监测,对有发烧等相关症状者,就地隔离观察。未进行登记管理的地区,应组织力量对已从流行地区返回的民工进行逐个排查。 刚刚由卫生部制定并下发的《对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地区返乡民工监测的指导原则》,要求各地、各交通站点要组织对返乡民工实施测量体温、询问有关症状等检疫,并登记其姓名、性别、年龄和详细居住地。对无症状者不需要隔离,各登记站点应通知其家庭所在地乡政府,由当地政府组织医务人员对其实施医学观察。医学观察的内容是:每日测体温一次,并观察有无相关症状;观察期限为14天。 指导原则要求各地,被观察者一旦出现相关症状,要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诊断。若被诊断为“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应立即对其全家实施隔离并上报疫情。同时用专用救护车将病人送至定点医院诊治。县疾病控制中心对确诊或被诊断为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进行追踪、隔离和医学观察,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及时支付病人医疗费 本报北京5月7日电(记者刘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要求各地,要保证参保病人中非典患者住院治疗的需要,对救治所需药品、诊疗项目和医院服务设施标准可以根据临床需要放宽。 据了解,该部在组织专家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进行研究的基础上,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 这次措施包括:确保及时支付救治参保非典病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对发生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保险等途径解决;各级经办机构要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为参保职工和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便捷、高效、周到的服务,及时与医院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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