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地方不得阻断交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04:2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 交通部5月6日发出通知,强调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阻断或变相阻断交通。封锁大、中城市或中断干线交通的,必须报请国务院决定。对以防“非典”扩散为由,破坏公路及其设施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交通部在通知中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从保障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在防治“非典”期间,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卡。凡违反规定设置的,应一律予以撤除,拒不撤除的,将按公路“三乱”予以严肃查处。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