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患者和疑似病人缴纳救治费用规定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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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05:19 大众日报 | ||
发热病人就诊免办挂号手续 患者住院或留院观察免交费用 本报济南讯 为保证非典型肺炎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加快疑似病人的收治确诊,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5月3日联合下发《关于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缴纳救治费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就缴纳救治费用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通知》指出,医院要严格执行先救治、后结算费用的规定,简化入院手续、及时开展救治工作。严禁因为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病人。发热病人到医院就诊时免办挂号手续;初诊为非典患者和疑似病人后不再由患者缴纳检查、检验等有关费用,实行记账制。普通患者补交各项费用。 患者住院或留院观察时,免交住院预交金等一切费用,办理登记手续后直接留院观察或入院治疗。对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医院应及时通知该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救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也采取记账的方式,患者无需逐项缴纳各项费用。 患者出院时,需向院方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由患者或其家属对院方提供的诊疗、住院记录与费用清单进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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