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机票有效期延长三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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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05:40 华商报 | ||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南航日前决定,凡在今年5月31日前到期的南航机票(包括5月31日),均可延期至今年8月31日之前使用(包括今年8月31日),且减免手续费、不补收淡旺季票价差额,但旅客必须在原客票有效期到期之前,向南航提出延期申请。 据南航深圳公司营运部负责人介绍,按民航总局有关规定,机票的有效期限为1年,比如,乘机日期为2002年5月31日前的机票,有1年的有效期,但必须在1年之内(即今年5月31日前)使用,否则将自动作废,成为无效机票,旅客再次出行须重新购票。但今年情况特殊,受非典影响,一些已提前购票、原定于5月份出行的旅客不得不推迟行程,从而造成已购机票即将到期作废,由此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为此,南方航空公司决定特事特办,率先延长机票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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