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防非捐款物已达1164.94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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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07:32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本市所有涉及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社会捐赠行为,严格按照《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接受防治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由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卫生局负责接受,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慈善基金会也可接受,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接受社会捐赠。 据上海市民政局统计,截至昨天,全市共收到防治非典型肺炎社会捐款物共计1164.94 万元,其中人民币802.12 万元,捐赠物资折价人民币362.82 万元(消毒防护用品174.95 万元,抗菌抗病毒药品137万元、治疗监护设备50万元、其他物资0.87 万元)。(记者陈里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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