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9种“二手车”不能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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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14:2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5月7日讯(通讯员 周江波 张磊 记者乔建) 据市车管所统计,今年4月份,全市办理过户的“二手车”多达1557辆,较以往有了明显增长。花钱不多又能圆汽车梦,“二手车”正逐渐成为一些爱车但经济尚不宽裕者的“过渡车”。但买旧车毕竟不同于买新车,了解哪些车辆禁止交易、哪些车辆应该报废都可以帮助购车者避免买到报废车。对此,今天记者采访了市交警部门有关人士。 据了解,旧机动车是指办理了机动车注册手续、距报废标准规定年限一年以上的汽车、摩托车及特种车辆。根据国家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 据市车管所陈伯衡所长介绍,车辆如出现以下5种情况,车主应主动办理报废手续: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经修理和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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