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非典”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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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17:08 北京晚报 | ||
11家保险公司17项应对“非典”产品获中国保监会批准 本报讯(记者马佳李莉)面对“非典”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许多人都在为自己、家人和朋友的健康和安全而担忧,“非典”已成为当前人类健康的头号大敌。自“非典”疫情发生以来,根据保监会的部署,各寿险公司积极开发应对“非典”的新产品和服务,截至昨天,保监会已批准同意太平、信诚、太平洋安泰、安联、泰康、光大永明、新华、恒康、太保产险、平安寿险、首创安泰等11家保险公司开办了17项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保险公司开发的针对“非典”的产品,大多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住院津贴保险、疾病保险和身故寿险。如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特定疾病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是附加住院津贴保险,向购买主险且因为“非典”住院的投保人提供专门的每日津贴额(一般一份为50或100元)乘以住院天数的津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是附加疾病保险,对“非典”患者提供相应的主合同约定的疾病给付金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附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保险”提供疾病和身故保险,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加非典型肺炎特别利益团体定期寿险”对“非典”患者提供身故特别保险金。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保险服务方面,保险公司主要采取了缩短疾病等待期和免责期、简化理赔手续等服务措施。泰康、首创安泰、平安缩短了对“非典”患者的疾病等待期,如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从30天减为10天,若被保险人签单10天后患上“非典”,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赔付责任(以前只对签单30天后患病的被保险人赔付)。泰康、太平洋安泰缩短了计算赔付的免责期,如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了原来部分住院补贴保险3天的免责期,从“非典”病人住院第1天起就开始给付住院津贴(以前从原有第4天开始计算给付金),而且简化了“非典”患者的理赔手续,对超过500元单项检查费免去通知公司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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