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严防劣质“防非”用品下乡坑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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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17: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 严防劣质“防非”用品下乡坑农 新华社记者陈先发 消毒液无生产日期、过期、短斤少两;口罩原材料竟是蚊帐布、下脚料;甚至用漂白粉勾兑所谓“防治非典专用消毒液”。安徽省质监部门最近对农村防“非典”用品的检查结果让人触目惊心。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农村市场监管网络的相对薄弱,下乡销售劣质“防非”用品,各地应对此迅速出击、全面稽查、严加惩治、不留死角。 当前防范“非典”疫情以城市为主战场,城市对“防非”用品的监管力度大、查处严,不法商贩开始把倾销劣质用品的眼光瞄向农村。这对农村防范“非典”的工作是一个极大的隐患。各地在防范“非典”的工作安排上,绝不能搞城乡双重标准,忽视城市背后广阔的农村;绝不能放松对农村、农民防范“非典”措施的落实,放松对农村防“非典”医疗设备和用品的储备和监管;绝不能让劣质“防非”用品给农村抗击“非典”工作带来被动。 虽然各级政府部门已三令五申,并已及时查处了不少发“非典”财的不法商贩,但依然有见利忘义的奸商顶风作案。农村人口众多,农民对劣质用品的鉴别能力相对较弱,居住分散又使一些乡村市场难于管理,都给了不法商贩以可乘之机。他们被一己之私利薰心,做出危害国家和人民的恶行,对此不严惩就会阻碍农村抗击“非典”的大局。各地应立即行动起来,以最严厉措施、以最负责的态度堵住劣质“防非”用品流向农村。一旦发现违规经营、制假贩假者,应立即吊销其营业执照,令其不得再从事经营活动。非常时刻,须用重典。应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趁“非典”流行之机到农村大发昧心财、造成严重后果者,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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