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募捐查处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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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06: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 民政部8日发布通告指出,非典型肺炎社会捐赠款物由民政部门、卫生部门负责接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也可接受。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一律不得接受社会捐赠,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及时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募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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