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出去租金却难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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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06:48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记者胡宏、危诚报道:九江市庐山区最大的超市沃尔得超市近来因场地租赁纠纷弄得进退两难,场地经营权的所有者刘先生更是损失惨重。 沃尔得超市地处庐山区赣北商城临街楼房一层,营业面积几千平方米,场地产权为庐山区十里街办(原十里乡)和十里村所有。2001年9月20日,投资商刘先生分别与上述两个产权单位签订协议,租下了赣北商城一、二、三栋的经营场地,租赁期为20年。同年11月2日,刘先生将这块经营场地以合同方式转租给了现在的沃尔得超市经理王先生。不久,刘与王在租赁问题上产生分歧。11月28日,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决定:赣北商城的这块场地由十里乡和十里村直接租赁给王,王与刘不再发生关系。由此,所有权者、租赁者、转租者三方开始了长达一年半的纷争。后经法院判决,刘先生与十里街办、十里村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应予继续履行。然而,他的转租收益却至今未见分文。5月7日,记者采访了沃尔得超市的王经理。他表示没交租金给刘,是因为对方没有及时清场,违约在先。由于当时区里党政联席会议做出了明确决定,故他与刘的那份转租合同在2001年11月28日就已经中止了。王经理坦言,开业一年多,他只支付了两万元租房定金。但租房账目他都有记录,等问题清楚后再一并清算。 法律界人士认为,经济合同是严肃的法律文书,变更或解除合同,都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而不是由哪个部门说了算。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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